居民住宅供電配套政策落地需加強監管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居民住宅產業發展迅速,廣大用戶對居民住宅小區供電能力、供電可靠性及日常維護服務的要求大幅提高。為了規范居民住宅供電配套設施建設,提高居民用電可靠性,各地結合城市經濟發展和配電網現狀,相繼出臺了供電配套收費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居民住宅小區供電配套設施建設和運行維護的問題,但是同時也帶來加劇供電行業壟斷的質疑;同時,尚有部分省區也保留了以往開發商或者用戶自建模式。據筆者了解,目前全國已有22個省(市)實施了住宅配套收費政策。其中,山西等17個省(市)在全省范圍內實施,安徽省等5個省(市)在省內部分地市實施。只有北京、浙江等其他9個省(市)未出臺住宅配套收費政策。
由此可見,住宅配套收費已經成為主要趨勢,但是在日常運營過程中,配套收費和開發商自建的兩種模式之間相比有何利弊?又如何更好地發揮配套收費模式的優勢,通過加強監管,規避其壟斷帶來的不利因素?本文就以上幾個問題提出粗淺看法。
一、開發商或者用戶自建模式為何不能成為主流
自2002年以來,我國供配電貼費取消和統一銷售電價政策的實施,使供電企業無法從根本上解決新建、擴建配電設施資金,很多地區的社區、房地產開發商和其他用電單位只能自行投資建設配電網絡,從而形成“懸置資產”或“供電中間層”。通常來講,在開發商自建設情況下,對用戶產權管理和運行維護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居住區供配電設施由開發商投資建設,在未辦理資產移交手續的情況下,僅與供電公司簽訂資產代維協議,由供電公司代為管理;二是居住區供配電設施由開發商建設完成后,既不移交也不委托代管,當物業銷售結束后,由業委會自行處置,造成了事實上的資產“懸置”。
實際運行中,此種模式運行的社會成本較高,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小區居民的用電質量和供電服務。主要表現是:第一,影響了居住區內的供電可靠性。由于居住區供配電設施建設標準不統一,開發商為追求銷售利潤,通常會壓縮供配電設施的建設成本,造成安全供電難以切實保障,居住區設備故障甚至可能影響電網安全運行及可靠供電;頻繁的客戶內部故障報修造成供電公司生產單位運行維護人力資源嚴重不足。第二,居住區配電設施日常維護費無法落實。(略)
由此可見,住宅配套收費已經成為主要趨勢,但是在日常運營過程中,配套收費和開發商自建的兩種模式之間相比有何利弊?又如何更好地發揮配套收費模式的優勢,通過加強監管,規避其壟斷帶來的不利因素?本文就以上幾個問題提出粗淺看法。
一、開發商或者用戶自建模式為何不能成為主流
自2002年以來,我國供配電貼費取消和統一銷售電價政策的實施,使供電企業無法從根本上解決新建、擴建配電設施資金,很多地區的社區、房地產開發商和其他用電單位只能自行投資建設配電網絡,從而形成“懸置資產”或“供電中間層”。通常來講,在開發商自建設情況下,對用戶產權管理和運行維護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居住區供配電設施由開發商投資建設,在未辦理資產移交手續的情況下,僅與供電公司簽訂資產代維協議,由供電公司代為管理;二是居住區供配電設施由開發商建設完成后,既不移交也不委托代管,當物業銷售結束后,由業委會自行處置,造成了事實上的資產“懸置”。
實際運行中,此種模式運行的社會成本較高,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小區居民的用電質量和供電服務。主要表現是:第一,影響了居住區內的供電可靠性。由于居住區供配電設施建設標準不統一,開發商為追求銷售利潤,通常會壓縮供配電設施的建設成本,造成安全供電難以切實保障,居住區設備故障甚至可能影響電網安全運行及可靠供電;頻繁的客戶內部故障報修造成供電公司生產單位運行維護人力資源嚴重不足。第二,居住區配電設施日常維護費無法落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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